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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应宽严相济,重在转化

日前,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会上就检察监督、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自觉融入、落在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检察履职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张军说,尤其敏感复杂个案处理,必须考量可能向社会传递什么信息、带来怎样的预期,强化司法政策与法治观念引领。

张军表示,案件处理不当不公,老百姓不满意,甚至引发对司法、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无不是脱离政治机械司法、就案办案。

2020年12月,“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备受关注。最高检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对郎某、何某涉嫌网络诽谤案立案侦查,自诉转公诉,加大违法犯罪成本、降低公民维权成本。检察机关的介入体现了在网络社会贯彻民法典更好地保护公民人格权的司法理念。

要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多发,无不关乎法律、政治,厚积或侵蚀公平正义,都是“天大的案件”。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要重视自身建设,张军强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是启动法定纠错程序,提醒、促进办案机关重新审视并自我纠错。监督与被监督使命、目标没有不同,赢则共赢,败则同损!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与政法各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未成年人犯罪备受关注,张军在会上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就是要没完没了督促落实!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该严的必须严,该宽的宽到位,重在转化。

据了解,最高检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修改中均予采纳。



来源:中国妇女报 记者: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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