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
17岁少女被逼婚?法律需要走进家门 |
![]() |
近日,广东省一名17岁的少女在自己婚礼前一天勇敢的走进当地妇联,举报了自己的父母亲。这听起来似乎十分的荒诞,可是这样的魔幻现实就真的发生了。和邻村的22岁的“未婚夫”见面不到十次,少女的父母便未经少女同意私自与男方父母定下了婚约,还收取了彩礼钱。 点击播放视频 ↓↓↓ 17岁的年级本该在校园里无忧无虑的生活学习,依依(化名)却辍学被“包办婚姻”,更令人气愤的是,在妇联举报当天,依依意外得知三年前自己曾经考上了高中,然而却被父母谎称没有收取到录取通知书,导致依依在中学毕业后便开始打工,这在极其重视未成年保护和教育的现在来说荒诞至极。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显然,依依父母的种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婚姻法》和《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人并不是父母的附属物。虽然多数未成年人需要依靠父母抚养,但他们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权利。幸好在一切变得更糟糕前,依依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让这场“家务事”一错再错下去。 人们都说家庭是我们的避风港,但是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家庭模式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甚至家庭又可能带给我们伤害。心理学家武志红说:“也许中国家庭内隐蔽的问题之多,情形之严重,根本不在我的预料之内。” 确实,随着通讯事业的迅猛发展,媒体行业的巨大变革,信息传播速率愈来愈快,除了“17岁少女被逼婚”外,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更是屡屡见诸于公众视野,如近期引起强烈影响的“4岁女孩遭继母殴打第二次进入ICU”、“女子不堪家暴跳楼后1年仍无法离婚”、“杭州杀妻案”等恶性案件。事实上,这些现象已然不再是家务事了,弱势家庭成员的基本人身权利遭受到威胁,显然已经触及了法律。一些看似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家务事”,都在表明法律需要加快走进家门的进程,因为法律是弱者的保护神。法律走进家门也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健康、长久的家庭生活,让家庭成员在感情、亲情的连接下多一层法律的保障。 当然,我国也越来越重视普及法律,让法律走进家门。例如,广东省近日通过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该《办法》明确,网络侵害、冻饿、禁闭、跟踪、骚扰、诽谤、散布隐私等为家庭暴力;还明确了“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法律走进家庭,会成为在约束家庭成员行为的底线,会帮助家庭成员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会是解决家庭矛盾等现实利益问题的直接举措。 来源:生命阳光爱心基金 作者:王靖鑫 |
上一篇:谢谢你们,用仁心点亮生命 下一篇:家长注意!8亿儿童体内铅含量超标,别让它 |